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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的烈酒,不如清晨的一碗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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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故事会

1

樱子结婚了,她是我们507室第一个嫁出去的姑娘。

一个月前,她下了死命令:“依依,天涯海角,无论你在何方,必须参加我的婚礼,这是约定。”

我赶到时,婚礼已开始,刚进门,樱子迎来,乐呵呵的,“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别人的婚礼我可能不会去,但你的必须来,想当初我可是红娘,我得对你负责到底。”

樱子领我去喜桌,靠近我耳旁轻声询问,“他也来了,你要不要考虑换一桌?”

“没关系,都过去了,再说,不是还有其他朋友吗?我总不能都装作不认识吧。”

远远望见了樱子口中的“他”,背对我这个方向坐着,西装革履,干练的短发,坐得笔直,和人侃侃而谈,偶尔点点头。

那个爱穿运动装的男生不见了。

那个一头黄毛的男生不见了。

那个我行我素,嬉笑玩闹的男生不见了。

那个我熟悉,我曾深爱过的男生,终于不见了。

2

名字也不过一个称呼而已,那就暂且称那个人为“他”吧。

走到他面前,他似乎并不意外。

起身,伸出手:“依依,好久不见!”

我慢慢抬起的手最终还是放下了,“好久不见,我都快认不出来了。”在他旁边仅剩的空位坐下,隐约感觉这应该是为我而留的。

他有些尴尬,收手整了整领带,坐回酒桌。

有人说:十年前的心脏很厚,用力才会碎,里面是情侣校服、明星海报、动漫卡片和银色的雪。十年后的心脏很薄,一吹就能破,里面是啤酒瓶、失眠夜、不了情、路灯孤影和割舍不下的朋友圈。

樱子和大力站在台上深情相望,大学时,他也是像大力一样深情待我,为了庆祝我们在一起,他请了他的室友和我的室友聚餐。

就是那顿饭,樱子和大力对上了眼,从此我也成了他们口中的红娘,至今他俩还在感谢我和他,说若不是我们有缘,他们也不会这么快遇见。

可是我们的缘分太浅,走不了多久,就分散在十字路口。

过去的点点滴滴又被提及,我不想再记起,他曾是深夜的酒,我迷醉,也贪杯。

3

要知道不想提起,是因为自己曾经爱得太深切。

散场后告别樱子和大力,我准备坐车回家,在附近等了很久都没有计程车来。看见远处他向我招手,并向我走过来。

他很礼貌地问要不要开车载我一程,我拒绝了,可能他也知道我不想上他的车,说了声“再见”便离开了。

我们彼此心里都清楚,有的东西改变了就是改变了,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回头。望着他远去的身影,我不禁感到了隐隐约约的心疼,或许这就是成长该有的疼痛吧。

过去的东西就应该让它过去,再提及就会变味了。

有的人只能活在回忆里,放到现实中会不实际。

不久车来了,承载着以往的记忆一起留在了过去。

最终,梦醒时分,才明白:

深夜的酒没清晨的粥好喝,爱过的人兜兜转转也会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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