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她说】分手费与敲诈勒索,界限到底在哪里?

新浪医美
我们今天的话题来源于一个最近的热点事件,吴秀波和陈昱霖的情感纠葛上升到刑事案件。我先给大家梳理一下这个案件发生了一些什么样的情况。 在最早的18年9月的时候,陈昱霖曝光了吴秀波的情史。当时网友们喧闹了一阵、吐槽了一阵,但是也没有很大的动静。直到2019年1月18号,陈昱霖的父母在微博发声,认为陈被吴秀波陷害了,微博上都透露出了一些什么样的情况呢?比如第一条,当初吴秀波和陈昱霖协商以分手费为赔偿,达成了一个协定。吴秀波支付了陈昱霖的一部分赔偿,然后吴秀波以银行账户被冻结为由,停止了支付。在11月4号的时候,吴秀波要陈昱霖回国来商量补偿余款的事宜。在11月5号的时候,陈昱霖刚刚到达北京的机场,就被警方带走了。在接下来透露出的信息就比较让人吃惊了,吴秀波向公安机关报警,称遭到陈昱霖敲诈,若罪名成立,未来可能会面临的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就在1月19号吴秀波的妻子何震亚声明透露,之前为什么要去告陈昱霖,是因为陈一次又一次向吴秀波索要巨额的财产。最近两天网友们又扒出了陈昱霖在海外的个人社交账号上各种高调炫富,她晒出来的珠宝、饰物、包包这些价值加起来已经不低于500万了,更何况她可能还有一些私人飞机,买的各种服饰、住的豪华酒店这样一些消费。在这个过程中网友们也是各种站队,事件各种反转。今天我们就请来两位情感和法律方面的专家,跟我们一起聊一聊这个事件中争议的一些焦点,分手费和敲诈勒索的界限的问题。
卢悦老师,著名情感心理专家
何安妮律师,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新浪女性:其实这个案子最近已经非常热了,不光是网站上,包括很多大V、自媒体账号都在纷纷从各自的角度去讨论这个事件。第一个问题,先请两位老师站在各自的立场,先抛开公序良德,各自的角度讲讲怎么看待这个事件,卢老师先说,从情感的角度也可以。
卢悦:关于索要分手费可能分成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她可能在物质上面受到一些伤害,比如有些人可能因为怀孕、流产或者遭受一些特别大的伤害。但是我觉得在索要分手费的过程中,很多时候是来自于精神的创伤。比如说有些小三,她可能就会觉得如果我去接受分手,我这么多年付出各种各样的屈辱、地下情,她所要付出的代价,还有她心里边会觉得不平衡,所以我要报复,你天天欺骗我,用金刚经、佛经欺骗我,觉得我有希望,但我发现其实是一场空。其实她是带着一种报复的心态,这个不排除,当然也不排除她就是想牟利、要钱。但是我所做的案例当中80%不是为了钱,是为了报复,所以把价码会提得越来越高。当然有些人要提出这个价码也是为了留住他,我提出这么高的价格,就提高了你离开我的成本,我们要去看这个人背后的动机是什么,如果光是说你看他提出这么多钱是不是很贪财,可能就不知道她背后的故事了。所以我们要看她真正的动机是什么,因为目前掌握的信息还是有限的,我们不知道哪边是更多,哪边是更少。所以,我们没有办法去判断。但是我猜可能还是有一定情感的因素在里面,我会觉得我心里边不甘心,我还想留在这个关系里面,可能拿这个东西做要挟,可能不完全是为了牟利。这是我的一个想法。
新浪女性:何律师在说站在法律的角度、专家的角度去发表你的看法的时候,先问问您,刚才因为卢老师提到这个女生可能有些不甘心,网上也有网友说女人付出了青春男人就该补偿吗?何律师跟我都是女生,先说说我们个人的感受。
何安妮:当然不是,我觉得还是要视具体的情况而言。这个案件里女方的青春恐怕真心不应该给那么高昂的分手费。卢老师说得非常客观,女方可能除了金钱的因素以外还有很多感情上的不舍。但是在我来看,我一直非常认同一句话,如果两个男人同时追一个女人的话,一定是不爱的那个先放手。但如果是两个女人同时爱上一个男人,一定是更爱的那个人先放手。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在一段关系里女性对于男性的追求始终是会把一种对对方的尊重放在更靠前的位置。
我觉得这个案子里,女方不管出于什么理由不肯放手,就算吴秀波再怎么样想把她抛弃掉,她都不放手一再提高价码,都是不可取的,我也不认为这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爱。
新浪女性:接下来站在法律的角度一定要说一说,这个案子里面,从我们现在了解到的信息,吴秀波和陈昱霖各自触犯哪些法律情景?
何安妮:吴秀波肯定是违反了《婚姻法》上的,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样一个条款,也是违反了《婚姻法》上的忠实义务,就是对配偶要忠诚这样一个义务。陈昱霖也触犯了《婚姻法,她明知对方有配偶,仍然与对方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保持着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同时对方想要跟她分手的时候她想要分手费,而要分手费,又没有找到一个很合适的方式,然后导致她采取了一些错误的手段,比如要挟人家要曝光两人的关系,对两人的心理造成很大压力,所以她现在涉嫌敲诈勒索罪。
新浪女性:何律师,我们一起站在女性的角度,其实非常认可卢老师刚才说的,女性并不一定要把自己的发展和你自己的美好的生活建立在跟某一个已婚男生的关系上。我们网友其实在发出这次直播预告的时候,她们就一直在讨论,说“分手费”这个词明显就是歧视女性。在卢老师看来,这样的做法有歧视女性的感受在里面吗?
卢悦:不同的人理解这个词的意思是不一样的。就陈昱霖这个个案来说,我觉得是有自我歧视的说法。因为比如说陈昱霖的青春,如果没有遇到吴秀波的话,那她可能也会过得很平淡,你很难评估她过得如此奢华的生活她的青春是被浪费掉的。这是第一个,就是你怎么评估这个损失。
第二,当你说分手费的时候就会把自己置身在一个受害者的角度上,我就是一个受害者,就是一个非常可悲的人,没有你,我所有的资源都是你赐予我的,没有你我归有很大的损失,所以我要求你赔偿。这是自甘把自己放在一个很低的位置上,把男人看成是一个绝对资源的赋予者。
还有一种,很多女人说我的青春痘给了你,把青春看成是一种可以投资的资产这种东西,其实也是对女人自我的一种伤害。因为女人如果太把年龄当一回事,实际上是认同女人如果长得年轻、漂亮,也就是早市上的水果,到了傍晚就该甩卖了。这种思维方式其实也是一种对女性自我的一个很大的毒害。这个时候女人会掉价。这样的思维本身也是一种自我贬低。
但是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比如女方可能真的付出了很多很多代价,比如说她现在残疾了,她比如得了很大的病,她的孩子受到了很大的伤害,这时她的确处于弱势一方。比如有的女人为这个男人,已经跟他在一起20多年了,她如果现在进入市场的话,进入社会,她要花很多时间才能适应,她身体可能还有很大的疾病,这时我们的确是应该有一个分手费在里面的,因为她的确是弱势一方,但和自居弱者是两回事。你可以弱势,但是你不要自居弱者,这是两个很重要的区别。
新浪女性:就是说我们确实现实情况是在弱者的这么一个地位。
卢悦:弱势的地位。
新浪女性:但是我们的心态和精神不能说我就是一个弱者,就要你怎么怎么样。
卢悦:对。
新浪女性:刚才卢老师说的这几个里面涉及到,真正提到可能是在女方确实是相对比较弱的情况下,可以寻求男方的支持,即使是在分手之后。问一下何律师,法律上会对这种“分手费”,通常是我们的叫法,法律上有没有一些条款是支持像这样子的一些费用的?
何安妮:对于分手费,法律上肯定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具体在法院碰到类似的分手费的案件的时候,它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做一个判定。首先要排除的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不正当的两性关系的,要分手费,目前来说因为它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还有人伦道德,基本上一刀切,都不会被支持。剩下的就是婚内,比如要离婚的时候给分手费,法院的态度就不一样了,只要一方愿意给,都会被支持。
新浪女性:但是前提是一方愿意给,如果特别不愿意给的情况下呢?
何安妮:法律有一些规定,有一些婚内损害赔偿的规定,比如有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有家庭暴力等等情况。致害一方即使不愿意给,法院也会判决支持,另外一方因为他对家庭付出比较多,或者是他在婚内情感上或者身体上受到了更大的伤害。这种情况下这种精神损害赔偿性质的分手费肯定会被支持。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不涉及到有配偶者,完全自由恋爱,同居的,这样的分手费目前法院是基本上持一个肯定的态度,因为民法上讲只要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因为不存在配偶,法院就支持。当然也有一些例外,比如说双方达成一些协议之后,要给钱的那一方突然之间经济状况发生急剧的恶化,实在拿不出这笔钱,这种情况法院也会酌情有一些变动等等。是这样的情况。
新浪女性:刚才卢老师提到的这样一个案例,说这个女生都有了孩子了,身体情况又不好。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真的不想管了,要跑了,要逃脱这些责任,法院要怎样支持?
何安妮:目前根据我们所障碍的判例,法院一般都会酌情地判决男方给女方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我觉得法律判决的金额不会特别高,所以我觉得女性同胞们也是需要注意这个问题。
新浪女性:好的,前提可能没有是法院支持你,但是可能不会像你想象的那样支持你一个天价的索赔,一定是在合理的范围内。
何安妮:是的。
新浪女性:我们网友真的很关心这个事件,比如关于男生、女生平等方面的问题,有一个网友说的这个话挺逗的,说这叫什么分手费,明明是封口费。在法律上对于封口费和分手费,有一个什么样的界定关系吗?这两个是不是都有合理之处?还是都不合理?
何安妮:这两个概念都不属于法律概念,你在任何一个法律法规里面都找不到“分手费”和封口费的提法。但是我认为总体来说分手费会是一个中性化的词语,有可能是合法的,有可能不会被法律支持。但“封口费”,基本上我们都会认定为它是一个贬义的词汇,也就是说在法律上都是会被否定掉的。因为它涉嫌到了可能侵犯一些人的隐私,也涉嫌到了想要挟,想要对方给自己一些什么样什么样的好处,封口费一定是一个贬义的词汇。
新浪女性:所以分手费还真不等于封口费,至少这个案子目前来讲不是这么叫的。
接下来有这么一个点,被少数网友关注到了,被我们发现了。这个案子里面中间有一个网友在说,1月18号的时候陈昱霖的父母发出来的这个微博,其实目的是什么呢?想跟吴秀波说你能不能放我们一马,能不能不再追究了,我们知道错了。这里就有网友说其实现在的这种情况,其实陈昱霖已经被批捕了,说明她已经走入了司法程序,想私了是不可能了的。这个说法对不对?
何安妮:对的,因为她是走进了刑事司法程序。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只有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才会被列为刑法,追求刑事责任,而刑法上的这些罪名只要触犯就代表你一定是破坏了社会的公共管理秩序,而不单是被害人的什么财产权、人格权,这个问题已经上升到了一个国家管理层面的问题,不是私了就可以解决的。
新浪女性:所以这个事情可能还真不是像我们大家看到的只是情感纠葛,有可能里面还牵扯到了一些其它的情况。
还有一个问题,有一位网上的法律界的大V,在这个事件出现之后他自己站出来说,我是陈昱霖代理律师,在陈昱霖在国外的时候曾经跟我咨询过,11月5号要不要回国去签署这样一个分手费的协议,他当时给出的建议是“不回国”。但是她回国了。我们其实网友也在争论,是不是如果真的听了律师的懂法的人的建议不回国,可能就不会被逮捕呢。何律师一定要给我们讲一讲是不是这样一个情况。
何安妮:她如果不回国的话,只是说她不会被马上被禁锢住自由,也就是不会马上被羁押。但是一旦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她会被网上追讨,她在国外照样也不会有好日子,可能有一天也就回来了。
新浪女性:所以其实我们白替她担心了,这个事情已经很简单明了,一旦进入刑事案件她肯定要回来伏法的。
接下来我们把一些网友的问题给两位专家简单地回答了回答,接下来我们就要真正开始讨论讨论分手费的事情。
刚才其实我们两位老师都在说各自理解的分手费,刚才我们何律师也说了,其实法律上没有分手费的概念。如果在我们平常正常的男女交往过程中,一旦提到分手费了,通常在法律意义上是怎么来定义的?
何安妮:刚才我也讲到了,男女双方如果都不是在婚内的人士,这种分手费就相当于说我就是为了要解除同居关系。法律上对于解除同居关系其实也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基本上是凭双方自己的一个约定来处理,也是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你要是愿意给,我法律也是许可的,认定是合法的。
新浪女性:卢老师在平时做调解也好,或者是感情的引导的时候,有没有碰到过把脑筋钻到了钱上面的案例呢?
卢悦:是这种情况的。比如说有的男人出轨了,出轨了以后他遇上了一个不停地勒索钱财的女人,然后她手里边有着这个男人很重要的一些信息,这些信息足以把他的公司破产。这个时候他的老婆就要出面,帮他去解决这个问题,而且这种事情发生好几起。后来女方实在受不了了,每次她都要去跟小三去谈判,而且往往遇到的都是这样的人。这样的情况是有的,但是并不是特别的多见,更多的还是有情感的因素在里面,就像我说的,很多人越要越离谱,要么是害怕这个人跟我分手,所以就拿这个东西抓住你。另外一个可能性就是会觉得心里边不平衡,她会觉得你说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我不是那种人,她希望这个男人付出一些代价、吃点苦头,这样她心里才平衡。我觉得后两者的因素会更多一些,纯粹地为钱而来的,其实都是相对比较好打发的。因为她们如果纯粹为钱来,她们心里边是有一个价码的。你只要符合那个价码,她也不会太过分,因为太过分,她知道达不成,达不成的话,她需要在短期内套现,目的很明确,她见好就会收,差不多就得了。换句话说,凡是可以用钱解决的问题都是小事,就怕搀杂了情感的因素,她要么会觉得我受了太大伤害,不行,我要跟你死磕,已经进入疯狂的状态;要么会觉得自己特别离不开他,她也进入疯狂的状态,这时才会让双方撕破脸皮,达到像吴秀波这种水平。
所以,我会觉得他们这里面应该还是有情感的存在。在我咨询的案例里,我很少见到为了钱已经到失去理智的状态的情况。
新浪女性:其实刚才卢老师特别明确地提到元配的位置,经常会碰到这种情况。在这次吴秀波和陈昱霖的案子里面,其实元配占据了一个挺关键的角色位置。我们网友在讨论这个案件的时候,有很多人会提到,包括之前也有一个很著名的比如郎教授的案子,他其实也是跟家庭的财产是相关的。我们分开说,何律师站在元配的角度上,其实碰到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做呢?
何安妮:元配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说呢?首先肯定要维护自己作为元配的权益,不管是男方赚的钱还是女方赚的钱,都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其实我觉得何震亚算是做得不错了,如果换成另外一个人可能会站出来,向小三陈昱霖要讨还以前吴秀波给她的钱。据网上所传,之前为她花的钱也挺不少的,据说都已经达到了两千多万,但是何震亚没有这么做。后来整个事情的发展,也不以她的意志为转移,最后可能陈昱霖提的要求越来越高,然后家庭实在是不堪重负了,这个时候果断地报警,主张陈昱霖是敲诈勒索,我觉得她的做法也是没有错的。站在元配的角度,作为一个律师,我认为她的做法是正确的。
新浪女性:比较合理的。
何安妮:对。
新浪女性:刚才您也提到,其实她还是有机会去主张,把之前花出去的、她不知道的花出去的这些钱要回来。
何安妮:是可以。
新浪女性:她是可以全部都要回来吗?甚至花掉的一分钱都可以要回来吗?
何安妮:要看具体的,有证据支持也是可以要的,当然需要吴秀波先生的配合。
新浪女性:可以跟大家说一说,哪些证据是能够被法院采信,作为支持要回费用的这些证据?
何安妮:转账凭证肯定是,还有一些明显的,比如家里的一些购物凭证,而且通过陈昱霖的各种炫富也能看得出来,买什么东西给她使了。还有各种花销,这些花销也是可以主张的。但这种花销,具体能不能够全部主张,这是由律师来把握的事情,可能会比较复杂,在这里就不再多说了。
新浪女性:接下来这个问题比较有趣,我们讨论分手费的过程中,另外也有网友提出另外两种费,一个叫做“青春损失费”,还有一个叫做“精神损失费”。这两种费在这样的一个案例里面,比如说我们网友有问了,我比如说站在“小三”的立场上,能不能告吴秀波先生,你浪费了我的青春,你诈骗我,你重婚,你诬告我,要求这样一个赔偿。站在吴秀波先生的角度,你其实是敲诈我,给我带来了多少精神的紧张、损失,你要赔偿我这样一类费用。当然元配也可以说,小三介入我的家庭,你能不能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我觉得何律师可以给我们从三个角度来说一下。
何安妮:先从“小三”的角度来讲,主张“青春损失费”,这简直是没有道理,至少法律上没有规定,也不支持。再从吴秀波先生的角度来讲,今天所有的行为都是他自己的选择,他肯定没有对不起小三,但是他有对不起元配妻子。站在元配的角度上来讲,我认为她还是可以以侵权为由,向吴秀波先生和陈昱霖来主张一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但是这个,根据我们国家的司法实践,这部分的费用也很小,更多的只是一个象征的意义,代表着法律上是支持你元配主张自己的权益的,你享有一个婚姻内的作为配偶应当享有的人格权益。
新浪女性:法律在这方面的界定很明确,就是最起码刚才我们说到的“青春损失费”基本上是不会考虑的,但是“精神损害补偿”还是会有一些的,但是在我国没有像美国动辄上亿,绝对没有。在这个过程中,刚才问了何律师这么多问题,站在不同的角度,卢悦老师一定要说一说,其实网上网友大家都在说,现在一提起分手费就是男生给女生,但是如果是以我付出了青春作为抵偿或者是作为一个原由,那男生也付出了青春,在情侣关系里面,这个分手费的存在合理吗?
卢悦:如果是两个人不是像吴秀波这种状况,我觉得不是特别的合理,尤其是两个人如果年龄都差不多,那我觉得是更加得不合理,完全把女人矮化了。因为像青春损失费,如果是在民国时期或者是清朝时期,那个时候我觉得是非常合理的。
新浪女性:一夫多妻,是这个意思?
何安妮:或者那个时候女人没有任何经济权,你把她休了或者你让她走了,她就没有办法在这个社会立足了。所以,这个时候你给她钱是很重要的。现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当下男女在经济权上面应该还是有一个基本的平等,虽然有很多不平等,但是至少女人找工作这件事不是被禁止,女人没有被裹小脚,没有被各种禁止,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像反过来,其实有一些男生去跟一些女性要分手费,是更加奇怪的一件事情。
首先,我们把青春作为一个可以去作为补偿的东西,本身就意味着你会有一个判断,就是如果我不青春了我就是损失,我不青春了,就会有很多东西。但其实我觉得这是在心理上一个很大的自我暗示,意味着你的女生只能走下坡路,这样意味着如果你受到伤害你只能是永远无法修复,这本身就是一个自己对自己的伤害。很多人会觉得分手是一件特别可怕的事,但是通过我的个案来说,我会觉得很多时候人生就是需要一些跟头要栽,如果你不摔这个跟头,吃一堑长不了一智,很多阅历是在分手过程中得来的,你是不是要补偿对方一部分,通过这个分手,我得到一些智慧,我再在给你补点钱,那没有这个。这个东西从心理上是没有这个意义的。
新浪女性:可是卢老师说通过跟你一起让我成长,我应该补你点钱,我突然觉得好像完全可以成立的呀,为什么不成立呢?其实如果其中有一方,倒不一定说是愧疚,其实他感谢或者感激,也可以用钱财来做一些表示吧。何律师从法律的角度是不禁止的吧?
何安妮:不禁止。
卢悦:其实它很多的时候,像这些东西我觉得更多的是一种象征,你赋予这个钱是什么样的意义。比如说我给你的分手费,比如一个男方给一个女人,这个钱不是为了补偿你的青春,而是为了一种感谢我真的觉得我们过去曾经拥有过很美好的东西,我不知道用什么别的方式来展现,我用这笔钱来表达我的谢意,这是完全不一样的。这笔钱你把它叫做“青春损失费”,叫做“精神补偿”,叫做“分手费”,我觉得都是比较负面的。但是如果你能把这个东西赋予一个比较正向的意义,双方接受起来都是一个比较好的。但是如果你给它赋予这些不太好的意义,实际上既是对自己的一个拙见,也是对你们过去曾经有过唯一一点美好的东西的完全的黑化,我特别不赞同。因为我们的人生就是这么多年,你如果因为一次分手,把我曾经所有的美好都抹杀掉,这是一个非常非常残酷的事情,事后都会后悔的。因为当你再想过去,我过去这七年怎么过的时候,想到的只有非常丑陋的一滩狗血,那真的是太得不偿失的一件事情。
新浪女性:我觉得卢老师说得娓娓道来,让我们听上去“确实是”。当你回首那七年,想到的都不是美好的东西。即使你享受了那么多,但是你回去想,就像陈昱霖一开始曝料的时候说我陪着你,就在那个酒店里给你洗衣服、洗内衣,好像一点美好都没有。等于因为这个钱就把过去都给抹杀了,反而得不偿失,还不如好合好散。
卢悦:对。
新浪女性:我们转回到案件上,有一些网友可能也经历过一些类似的事情,有些人就在底下提了一些方法,说怎么样来要这个分手费呢?可以打成欠条,形成债务,法律就支持了。我这儿有一个小的案例,也是网友贡献出来的。一对同居的情侣相处不到一年就闹分手了,女方不甘心白白付出,就是被甩了,然后索要5万块钱的分手费,让男友写下一个欠条,男生也是在支付2万块钱之后就不愿意付剩下的钱,前女友不依不饶跑到男方单位大闹,甚至扬言要拿着欠条到法院。这样的行为当中有没有违法的行为存在?
何安妮:她到单位大吵大闹,肯定这种行为是有欠妥当的,但只要不是特别严重地影响了单位的正常办公秩序,如果说上升到一个特别严重的违法的程度,肯定不至于。但是我们肯定不赞成这种方式,因为这种方式会把两个人的关系更加恶化,这样的话很多男方会说我不给了,你去法院呗。法院如果判就给,如果不判就不用给了,既然撕破脸,何必还要给你,所以这种行为肯定不可取。
新浪女性:我们把这个行为分析完了之后再说欠条的问题,欠条按说应该是法院作为一个审理的证据,就是你欠的债务的证据,为什么有的欠条法院就支持,有的就不支持呢?
我这儿也有一个案例,这一堆年龄相对大一些,比较有头脑了。52岁的男生范某有一个情妇顾某,顾某的丈夫发现妻子出轨,这是一个双出轨事件,与其离婚,顾某净身出户,这时女生大多数都会很坚决地就出来了,但是她反过来要求范某离婚娶她。但是范某拒绝了,顾某要求范某写下了一个“因生意周转需要欠款30万,10日内还清”的欠条。几个月内范某给顾某打了12万块钱,之后就不想让她再打扰他了,不给你了,我消失了,找不到这个人,法院一审是认为范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其做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这是两个完全不太一样的情况,我相信刚才我们第一个举的小年轻的谈恋爱写欠条的例子,一定是我愿意欠你多少多少钱。
何安妮:对,就是分手费,只不过你现在先不给,欠着,将来再给。
新浪女性:第二个案例明显就不一样了,何律师跟我们说一说,这两种情况下,一个就是分手费,一个是生意周转需要。这两种情况下,为什么第二种法院就支持了女生顾某可以去索要这部分剩余的费用?
何安妮:因为第二种关系,其实从法律上的定性,它是一种民间借贷关系,这个钱是我借给你的,我借的钱给你,当然应该还我。但是这个案例应该是好几年前的案例了,因为最新在16年最高院出台了一个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司法解释,里面就规定,对于这样的一个民间借贷关系,光有借条还不足以完全来认定这种借贷关系成立,还要参考其它的一些因素。譬如说借款当时的一些转账凭证,或者是出借人他去提款的证据,来证明出借一方有这个出借的能力,有这样的一个出借的行为,而不单单只是一张借条。
新浪女性:出借的行为指的是要转账吗?
何安妮:可以是转账,也可以是现金,但是有时如果现金过多,比如说几十万、上百万,一般来说法院就会综合地来考虑,你是不是一个经常会放几十万、上百万现金在家里的人。如果你自己没有这样的一个能力,你来主张你现金借款给他的,这就有点说不过去。所以,现在法律也是越来越健全了。像当时顾某这样子来要分手费的行为,到现在真心需要商榷一下了。
新浪女性:可能法院要求她出具更多证明这个男生确实是欠了你的这些钱,就是你把钱借给他了,这样的一些证据,然后才会支持他去还给你。
何安妮:对,否则的话民间借贷纠纷的案子诉讼请求肯定就会被驳回,反过来她可能还会说这个钱就是男生付给我的分手费,再根据当时的情况判定这个分手费该不该给,但是当时也不能以分手费的名义要,因为当时男方已婚,法院绝对不能支持的,这个做法在她当时看来也是很聪明的做法。
新浪女性:但是随着我们法律制度越来越健全,到现在这样的方法未必真正能实现了。其实在这些案件里面,我们还看到有些人在说,从1994年2月1号以后,我国《婚姻法》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这样一个司法解释,重婚罪,不管是吴秀波的案例也好,包括刚才我们举了很多个产生分手费的案例里面,重婚罪现在是怎么认定的?
何安妮:首先来说重婚是一个自诉的罪名,一定要有人告,法院才会追究某人的重婚罪,并且重婚罪在现实上认定的标准还是比较严格的,需要有配偶者,就是跟另外一方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样子是有很大的限定条件的。甚至在某些条件,咱们都得说孩子都生出来了,还不是重婚吗?但确实有这样的情况。孩子是生下来了,可是这个男方对外并没有说他是孩子的父亲,也很难说他们是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地居住,以此来认定重婚。而且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现在整个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系统都非常发达,不像原来,原来确实是经常存在着这个人在这儿跟这个女性结完婚,又去另外一个地方跟另外一个女性登记结婚,现在基本上都没有了。
新浪女性:因为都联网了,都能查得到了。但是我知道可能在一些相对二三线或者三四线城市,还会有人举办婚礼,但是不领证,这种情况算吗?
何安妮:举办婚礼部领证是否算重婚的话,在实践当中也是要区分具体情况的。因为很多时候举办婚礼不领证代表着有一方可能根本不知情另外一方是有配偶的,又或者说另外一方,尤其是在农村里面还是会有一些人觉得我跟我媳妇儿结婚了,生完孩子或者没生孩子就跑了,咱们俩就自动算离婚了。还有那种就是居然到现在有人都会打电话问我,是不是分居满两年就算自动离婚了。也就是说有些人会有误解。
新浪女性:这个地方您还是给我们大家讲一讲吧,因为可能刚好点到了我也是这么以为的。
何安妮:这个问题确实很多人都有误解。
首先,《婚姻法》来说,离婚只有两个方式,第一,双方协商好,去民政局那边办离婚登记,你能拿到一个离婚证的绿本本。
新浪女性:现在应该不是绿本本了,我见过好多人偷偷晒,是一个深红色的本本,已经不绿了。
何安妮:看来我确实是太OUT了。
第二种方式,法院判决你们双方离婚了。只有这两种方式。
所谓的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这个是没有的,但是法院判定离婚与否的一个标准就是判断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其中就有一条,如果构成这一条的,就视同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就是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但这一点其实是很难的,为什么?因为你们夫妻是否真正不睡在一起,外人是很难去给你作证或者等等的。所以,有的时候经常我们在法庭上会碰到,如果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就说我们没有分居,我们从来就没有分居。
新浪女性:这个里面如果谁主张谁举证,很难说这么长时间都没有跟他在一起住,这是比较难的。
何安妮:而且法庭上还要求这种分居是因为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的,而不是因为工作导致,如果另外一方被外派出国了,就是满两年,这时说分居满两年,法庭也不会认定的。
新浪女性:这种情况下,不管是男方也好还是女方也好,在不承认分居满两年也好,或者是他有未婚同居行为或者是重婚行为的时候,受害一方要怎么样去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何安妮:我要给广大的一个女性或者说少数男性的忠告就是,在任何一段感情关系里,你都不能将这段关系视同自己的全部,人生其实很广阔,永远要记住一点,投资在自己身上才是最好的投资。因为当有一天不爱了以后,所有的事情更多的是依靠对方的人品,然后再往后说是(依靠)法律保护的。但是法律永远保护的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利益,他不会给予你太多。譬如说分手费,我们经常会碰到有一些案子里面,一个女方她可能跟一个男性已经十多二十年在一起了,孩子也生了,但就是没有结婚,然后到最后分手的时候,要分手费,很难受。因为举证责任大量在她的头上,因为没有国家法定机关认定的婚姻关系以后,她所有的权益可能更多要通过比如主张孩子的抚养费来完成。现在法院当然也很人性,有时要看你们俩的同居时间确实非常长,十多二十年,你们的财产已经混同了,这时法院会综合双方财产情况给予一定的判定。所以,我的整个忠告是在一段关系里面,还是要适当地想到要保护自己、尊重法律,该结婚就要结婚。
新浪女性:刚才咱们已经聊到情感关系里面,利益和情感的比例,自己在两个天平上怎么样分配的情况。
正好我们之前在网上看到一个挺有名的博主:桃花马上十六群,他有这样一段话,说有一群女孩子,她们是真正的小白兔,不图钱、图利,只图那一点点温情和真爱,并心甘情愿赴汤蹈火,从利益收入的角度来说,她们还不如贪得无厌的陈小姐。后面是我们解读,未入狱的陈昱霖好歹还有一些奢侈的生活和享受。
她说的这一群女孩子,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遇到,她们其实并不是奔着钱去的,她们是奔着那份爱情去的。卢老师,咱们能不能在这儿也给这一群女孩子一点忠告?其实这么说起来她们还真的挺可怜的。
卢悦:她们最大的可怜,每一个人都是有能量的,就分两种人,一种人是把能量都聚在自己身上,这样的人就容易很自恋,觉得这个世界我是中心,所有人都要为我服务,这样的人肯定也是一个悲剧。另外一种人也容易是一种悲剧,就是她总是把自己的能量放在别人身上。比如说她就会觉得只有这个人才是我的救世主,如果有了他,我的人生就有了希望了。实际上这两种人都会在现实中碰到很大的麻烦。
我们心理学有一个特别著名的“悲剧三角”。所谓“悲剧三角”是如果你进入到这个悲剧三角以后,你的人生一定是悲剧。这个三角是施害者、受害者和拯救者。比如说小白兔的前半生是这样的,我的爸爸、妈妈不爱我,我爸爸、妈妈是施害者,我是受害者。等我长大了以后我像一个拯救者,这个拯救者就是⋯⋯
新浪女性:某个白马王子,也可能是温情大叔。
卢悦:不管怎么样他能拯救我。但是她在这个关系里,她完全是一个被喂养的一个关系。有一个天这个人很累了,说我也希望别人给我一些补给,我怎么老补给你啊?那个人可能不再对她那么好了。这时她立刻反转,你对我不好,你就是我的施害者,所以她就开始对这个人有各种各样的“黑化”,觉得这个人不够好。再过一段时间,原来我是你的拯救者,现在你把我当成一个坏人,我索性干脆坏到底。你看你果然变成我的一个施害者了。
新浪女性:给了一个印象之后,让人家慢慢步入,然后再把这个印象放到这个人身上。
卢悦:你看到了吗,这个人永远不活在现实中,永远活再一个她幻想的世界里,她的幻想里就是三种角色来回倒。你如果不是我的拯救者就是我的施害者,那么我就是永远的受害者。她永远不是活在现实里,她活在一个悲剧里,我们管它叫“悲剧三角”。走出这个悲剧三角的一个前提是,你要告诉自己,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要害你,也没有人能救你,所有的人都是配角,你才是主角,你不需要把任何人当成你生命中的主角,你所有的东西都得靠你自己的本事赢得。所以,我并不太认为完全说我捞到钱才可以活得好,其实捞到钱,他就放弃了作为一个人的权利。所以,我并不认为一个天天能吃上肉的人就是幸福的,因为一只猫、一只狗也可以天天吃上肉,但是他的代价是什么?放弃了作为一个动物的基本的权利,放弃了作为一个人的基本的权利。你看看你为了过上这样奢华的生活,你赔的是什么?你赔的是你整个人生,接下来你该过什么样的日子。
新浪女性:对,其实这件事情可能没有最终判得很严重十年的情况,但是她在她现有的这个圈子,以及我们能够看到的外界更大范围的圈子里边,都很难像原来随意和幸福、开心地生存下去。
卢悦:最可怕的是如果这样的人继续活在这样的三角里,她是走不出去的,觉得你们所有人都是施害者,那么就要找下一个拯救者,这样就会循环,她把所有的拯救者都变成施害者,施害者施害完了再找新的拯救者。千万不要把自己当成小白兔,你就是一个野兔,就要照顾自己,狡兔也要三窟,千万不要把自己当成一个可爱的baby,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照顾你,因为你妈在三岁以后就不会永远地像你是婴儿那样照顾你,她是一步一步地要抽离出你的世界。就算你妈都不能这样对待你,何况你在这个世界又会怎样。所以,小白兔一定要小心悲剧三角形,她如果能够知道这个悲剧三角形,才会成为自己生命的主角。
新浪女性:我看何律师一直很有感触。
何安妮:我真的很有感出,因为我身边曾经有一个同学,当然我们毕业以后没有太多来往。她跟她的飞行员的老公离婚了,离婚的时候当然她自己带着孩子,但是她老公把家里两套很好地段的房子都给她了,但是她永远陷在小白兔的情景里出不来,她永远在给同学打电话的时候说到第三句的时候就开始要转到,说她的老公是如何如何不好,我们就说不管怎样,他在跟你分手的时候,把他值钱的财产也给你了。但是她说不,他在跟我分手了以后又去那里买了房子,就说明他隐瞒了财产,有很多话,永远自己是一个受害人的情景。我们同学也是,一开始对她是很同情,到后来也就会觉得有一些不合适,我们都会纷纷地转而去劝她,你还是要去看心理医生。
新浪女性:对,心理医生就又转到卢悦:老师来了。真正碰到这种情况应该做什么?因为刚才听到一旦陷入这样的三角里,很容易慢慢走入死胡同,以我外行人的猜测,是不是就会慢慢慢慢抑郁了。
卢悦:蓝洁瑛就是这样的下场,她当年是一个艳绝五台山的人,当时真的没有人可以跟她比拼,结果很惨。同样和她遭遇的刘嘉玲,但是没有这样,区别在哪里?在你走黑道的时候有没有一个人真正理解你。所有走金三角的人,当年为什么走进去?这些人都会告诉我们,在他的童年,在他成长最关键、最痛苦的时刻,他的父母都是不理解他的,这样的人的父母往往要么是忽略,要么是虐待,要么就是完全不理解他,我们管他叫“衣食父母”,管你吃,管你穿,像照顾一个小动物一样照顾你。但是你心里有什么感受我不去理解。
新浪女性:不去交流。
卢悦:这样的人最需要在这个时刻,比如寻求心理咨询,他可以有很多崩溃。比如刚才你的那个朋友,接下来我们所有心理咨询师,不会让她再讲老三篇,会戳她的痛点。就像一个人去按摩似的,她哪儿疼就会扎哪儿。我就会问她,你老公离开你了,你一个人怎么样过。我不会让她沉浸在受害者的角度,每次她要再去说她老公不好的时候,我又找她的悲伤,会一直戳她最最伤心的痛点,我们管它叫戳痛点。戳痛点的时候,她对那个男人的愤怒就会转为对自己受伤害的感觉。这样她才能回到她的深层情绪里。
新浪女性:关注她自己。
卢悦:对,关注她自己,否则这个人我们管她叫离魂症,她的魂是魂飞魄散的,要么说我转移到哪儿?转移到工作上,转移到我的孩子上,转移到对老公的控诉上,转移到淘宝上。我们就死死按住她的痛点,就让她在那个痛点待一会儿,待时间久了,其实不用很久,只要比如说一段时间,比如一年、半年的时间,她在这个痛苦里能够熬得足够时间长了,她就能走出去。这样她就不会沉溺在表面的痛苦,因为她真正的痛苦是在于我很孤单,没有人陪,她表面的痛苦是我的老公不是好东西,我的老公不是好人。你看到了吗?一个是说别人怎么不好,一个是说我有什么样的感受,这就是本质的区别。
新浪女性:这是为什么何律师的同学老是给同学打电话。
卢悦:说他前夫,所有他自己的感受不用想象,你看都是因为他是坏人,我没事,我是好人,我是小白兔。
新浪女性:他并没有真正努力做改变,沉溺在这里面。接下来这个问题一定要交给卢老师解决,可以继续做一些心理咨询去帮助她。
回到这个案子上,刚才我们说了除了年纪比较大会写债务欠条的案例,很多案例其实发生在女生相对年轻甚至是少女的状态、心态上,我们总结了“少女爱大叔”的情况,有人说有钱、有才、有颜的大叔,对于20岁姑娘所表现出的那种疯狂的追求、那种谄媚,对于年轻的女孩子来说就好像是拿小猪佩奇去引诱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因为大叔又懂你的心态,好像你随便讲到什么他都能理解你,都能了解,所以很多女孩子是抵御不住的。这种情况下对于少女爱大叔的情况,卢老师应该在案例中不少碰到。对于这些女孩子我们有些什么样的劝告呢?
卢悦:我们都会路过珠宝店,都想去买这个珠宝,但不是说所有路过珠宝店的人都会抢银行,都会抢珠宝。我们也路过很多吃饭的地方,但是你吃饱了,你再路过吃饭的地方不会觉得饿了。如果你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再看那个珠宝也没有那么想要。没有姑娘不会对特别善于谈情说爱的男人动心,不管他是大叔还是白马王子,只要是懂得人心的人,她都会。但是每个人她都会有自己的分寸,大多数人动心,但她不会从动心转为行动,她会考量,这个男人是有家庭的,我这么做是不是找死?我觉得80%的女人会止步于行为,她最多心扑腾几下子。人都是有尺寸的,但是那些不顾一切扑上去,往往是心里面伤太大了,她饿得实在太厉害了。她如果能看到自己的饿,她才能真正去疗愈。但老实说她必须得被大叔伤害几次,人生中不碰见几个渣男不会痛定思痛。
新浪女性:好伤心
卢悦:因为爱情每个人往上都是难的,往下出溜是容易的。你说就像拿小猪佩奇诱惑小孩似的,就说明这些人虽然在生理年龄已经达到成年,但实际上她的心理年龄很低很低,她们一定要受过几次伤,原来那一套幻想完全破灭,我有一本书《爱到绝处便逢生》,你不痛定思痛,不会换一种说法。这样的人总像飞蛾扑火,总得死过几次,她才有可能真正停下来。但是还有很多人就是这么死下去,就是在那个三角里边走,有些人会停下来,一部分人会停下来。
新浪女性:我跟何律师都是女生,何律师,如果碰到我们自己年轻的朋友出现这样的情况,她跟你说我喜欢上一个男生,他对我特别好,他怎么样追求我,他特别了解我。如果是这种情况下,何律师会做一些什么劝告吗?
何安妮:我首先会问一下她,你就是玩一玩吗?因为我觉得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首先如果是朋友,说实在,我可能会先把道德和法律都放在一边,我更关心的是我朋友将来受伤害还能不能活的这个问题。肯定会是一种伤。但关键是看到最后伤害能有多大。基本上90%的女性在这种情况下,都会认为我是有感情的。我也会问她,如果你对他有感情,你有没有想过你的这段感情会不会有一个真正的结果?我觉得我会引导她自己去考虑。因为这种事情,你要是强摁,她亲生父母都是摁不下来的,她真的必须要去死,等到有一天她绝望到不能再绝望了。
新浪女性:对所有人都绝望了,就剩她自己。
何安妮:不管那个男的再怎么跟她说我爱你,将来我要离婚跟你在一起,说多少遍她都不会再动心的时候,OK,这件事情就解决了。当然我更多是一个律师,我可能会告诫她一些问题,不要给自己惹太多法律上的一些麻烦,包括在经济上怎么处理,在情感上面还是尽量给自己留一片自己的天地,不要过多地在情感上百分之百地投入,因为百分之百的投入真的会摔到谷底。因为有些人可能经历过绝望以后,她能够去⋯⋯
新浪女性:绝处逢生反弹回来。
何安妮:她能够放下再来,但是有些人再没有这些机会,这跟自己天生的性格、原生的家庭和自己的价值观都有很大的关系。
卢悦:对,对。
我再补充一下,我如果一定要给她一个建议,我一般会给这个朋友算个命,我说他大概多长时间会跟你说什么样的话,第一步跟你说什么,第二步跟你说什么。我的这个朋友听完以后会说我不信,过了一段时间说他果然跟我说这个话了。
新浪女性:我觉得卢老师在这儿体现了一个,您绝对是个中老手。
卢悦:他说完了以后说他又说这个话了,往往到了第三个阶段的时候,她已经完全相信我说的话,往往她就不敢再往下走,因为她觉得这个东西原来都是有套路的,因为的确像这些东西就是有套路的,那些大叔的心思都是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一个人真的对你有深情和假装对你有深情是不一样的,假装有深情是耐不住性子,要尽快套现。
新浪女性:不管是身体还是精神。
何安妮:那些话术我都告诉你,这样她自己越往下走越害怕,这个时候她可能就会停下。
新浪女性:就会抽身了。接下来找一个时间我们一定要让卢老师好好讲一讲套路到底是什么样的。
刚才聊的这些话题我突然想到,如果这个女生如果被第三者,这样的情况她可以告男生赔偿她吗?
何安妮:可以。我们曾经碰到这样一起案例,女方从始至终不知道男方有媳妇儿,甚至男方某一些身份都是他自己编造出来的,他说他自己是做生意的,但他其实恰恰是一个公职人员,结果女方一直等着男方跟她结婚,怀孕了,怎么结婚都不结的时候才发现这事大了。我喜欢的这个人根本不是我想要的那个人,最后也得到了一部分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新浪女性:其实整个交往的过程中,女生一定要擦亮双眼,包括男生其实也要擦亮双眼,有些女生可能也会家庭出来玩一玩,图个新鲜。其实在保护自己权益的时候不分男女,大家都需要注意,毕竟我们付出的真情,我们付出的真心,不希望被欺骗。
我这里有一些题板,这个问题是要说,如果我们已经走到了要求赔偿的地步,我们需要用一些什么样的证据才能留下来给法院认定,不管是分手费还是精神赔偿。这里有两个题板,给两位老师看一看,主要是何老师回答。
第一个题,签署协议。签署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有没有可能支持?
何安妮:很大程度上会支持,只要不涉及到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对于婚内或者是两个人正常的恋爱关系的,签署协议,说我给谁一部分的分手费是绝对没问题的。
新浪女性:所以这个协议代表的是自愿和你主动的表达。
何安妮:对。
新浪女性:基本上大比例地会支持。
第二张题板是“写欠条”,我欠什么人多少钱,什么时候还,这种欠条法院会支持吗?
何安妮:看情况。如果欠条涉及到我曾经为你花了多少钱,然后你现在要还给我,结合两个人之间的情感关系,又不涉及到一些其它的,比如元配等等这一类型的问题,被支持的可能性也很大。但如果这个欠条说明的是我借给你了多少钱,你要还给我,数额太大有可能不被支持,因为法院会审原始的借贷关系是否真的存在,只有存在原始的真实的借贷关系,法院才会支持。
新浪女性:刚才这两个题板列出来的是有一些能够在法律上认定的一些文书、证据,接下来这一条“通话录音”,我们两个打电话,录下来,我说你要赔我多少钱作为分手补偿,他说好的,我同意。这样一个通话录音会不会作为证据被法院采纳?
何安妮:一般来说像两个人之间的这种通话录音,现在都是把它视同为一种合法证据,虽然是偷录的,但是它是因为是两个人之间的这种关系录的,还是会被视同为合法证据。再经过验证,或者是对方承认,他是真实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
新浪女性:但是如果这里面比如说,你给我30万吧,男的说好呀,要多少都可以,反正我也没有。这样的录音可以吗?
何安妮:这样的对话反映出男生的意思是我给不了,男生的真实意思肯定不是我给你30万,人家后面还有话,反正我也没有就我给不了。像这种内容是没有办法来认定男方愿意给你30万的。
新浪女性:所以这个录音里面还是有一些在法院的判定上会有一些不同的处理方式。
何安妮:对,但是录音要慎用,因为法律用录音来作为证据有很多限定条件,要合法,包括取得的方式,包括内容,还有要完整,要清晰,这些都要有的。
新浪女性:接下来这一条“口头承诺”。我说他给我了这些,他也说我确实是同意给你,这样是可以被采纳的吗?
何安妮:为什么这样子还会到法庭呢?
新浪女性:我也很好奇,我们编导为什么把这样一个放上来。在我想象生活中可能碰到的事情会很多很多,刚才我说的是男方说“好我同意”。如果男方说我不同意,我当时答应你,为了安抚你,接下来我说我没有承诺过。这种情况就有可能闹上法庭了,那这个口头承诺作数吗?
何安妮:这种口头承诺,首先我们要看有没有证据证明他承诺的内容,在说这个话的时候,有没有跟两个人都没有利害关系的现场的第三位的证人存在,同时还要结合两个人其它一些方面的关系,譬如说两个人共同生活了,谁给谁花钱了,两个人以前感情怎么样,这个就要综合来考虑。总体来说,作为一名律师,口头的东西我们向来都不是特别相信的。
新浪女性:好的,好的,这个口头承诺基本上最好不要把它列为证据了,因为那很难判断。
何安妮:对,证人证言的效力本身就有问题,而且证人一上庭以后法官一问,还有对方的律师一问,很多时候就乱套了,很多事情都不知道,你怎么让它给你做证据呢?
新浪女性:下一个题板,微信、短信的截图。
何安妮:这个应该是可以的,但是首先你当时做短信和做微信的手机上面的原始聊天记录一定要保存好,不能到时只提供给法庭一份截图。
新浪女性:光截图还是不可以的。
何安妮:对,你要保存好原始的聊天记录。第二,必须这个短信的手机号码和微信关联的手机号码,必须要证明是对方当事人自己的。
新浪女性:对,如果对方是拿了一个别人的号码注册的微信,一直在跟你聊天,这很有可能不能作为证据?
何安妮:对,因为你不知道这个短信和微信到底是谁跟你聊的。
新浪女性:这一份如果是证据的话,它的要求就会更多一些。
何安妮:对,但是现在在司法实践上,短信、微信这些电子数据已经被大量地用于作为一个案件的证据了,我们认为也都是可以用的。
新浪女性:如果以孩子为要求一些费用补偿,法院会支持吗?
何安妮:会,以孩子的名义要抚养费,我特别想跟广大的网友说一下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因为孩子的抚养费不是说咱们看对方挣钱挣的多,就可以要很多,张口可能一年就要个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目前也是比较难的,因为在我们国内判定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来说会受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说这个孩子日常的生活的需求、生活的花销。另外,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也都是在考虑的范围内的。同时还要参考当地居民生活水平。一般来讲孩子的抚养费,在北京这边不要求超过另外一方工资的30%,特殊情况下不超过另外一方工资的50%。
新浪女性:上限还是挺明确的。
何安妮:对,而且不是对方一个月挣10万,你就要5万或者要3万,不是这样的,还是参考孩子的生活需求和当地基本的平均生活水平。
新浪女性:最后这张题板是以裸照来要挟去要这个费用,这样的情况,在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它会怎么样认定?
何安妮:这个完全有可能就构成敲诈勒索罪了。
新浪女性:也就是有点像陈昱霖和吴秀波的这个案件。如果他们的这个案件里面,当然我们不知道她要挟的到底是什么,要挟你给我这个钱财。如果有这种行为的话,那就一定是勒索了是吗?
何安妮:肯定是一种敲诈勒索的行为,但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呢,要看她到底情节有多严重。万一他拿出裸照硬要挟对方,说你这样做是犯法的。施害一方就马上停止自己的行为,这种一般来说司法也不会去过多地追求他,因为他及时纠正。所以要看情节的严重程度。
新浪女性:这一环节,何律师应该先给我们讲一讲,就是敲诈勒索罪在法律上最严谨的定义是什么?
何安妮:敲诈勒索罪其实法律上定义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手段强行索要财务。其实这个意思就是你采用威胁的手段,比如说你给我钱或者你要帮我办什么事,不给,我就把你怎么样,把你媳妇儿怎么样,把你儿子怎么样,或者我就要打你,就要揍你,这种叫做威胁。要挟一般是抓住对方一个小尾巴了,抓住对方的把柄了,说你要是不满足我的这个要求,我就给你公布出去,就有这样子一个情况。行为上就有这样一个特征。他的目的是要达到什么呢?要向对方索要财务,而且一定要是违背对方意愿的。违背对方意愿的程度还要达到一定要使对方心理感觉到很害怕、很恐惧。如果只是轻描淡写地那么一说,不足以让对方产生害怕的话,也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同时要看对方要钱要的有多少,要的多的、数额较大的,就构成。数额如果只是普通的,要个千百块钱,也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它的情节危害程度比较轻微。
新浪女性:网友在讨论分手费民事的案件,和什么是敲诈勒索罪的时候,网友曾经提过一个例子,我们都觉得挺有意思。他这样区分,认为陈昱霖是对吴秀波进行敲诈的,相当于保安拿着和女董事长的不雅视频索要钱财。但是一个律师说如果你不给钱我就公布不雅视频这敲诈。但是如果只公布我俩的关系,那是民事纠纷。他的这个说法对吗?
何安妮:我觉得是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在刑法上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一定要看是否对对方足以造成恐惧。如果吴秀波只是一个普通人,我觉得很难我公布跟你的关系就能跟对方造成多大的恐惧。但恰恰在这个案件里不一样,吴秀波是一个有着非常高的好人人设的一个公众人物,一旦公布了,吴秀波应该心理来说是极其的恐惧。
新浪女性:所以他已经可能就不光是说只是把这件事情公布了,影响一下周围的人的情况。
何安妮:对,这个案件我是这样认为,即使说最后陈昱霖敲打罪名构成了,但是我觉得它还是要参考一个因素,毕竟他们是有情感纠葛的,它跟普通的敲诈勒索案件还是不一样的,就是要考虑它的成因。就像卢老师讲的那样,陈昱霖她有可能在心里对于吴秀波来讲,她还是有情感上依恋的,不单单只是要几千万或者多少钱。
新浪女性:就是说如果她用要挟的方式要的是钱,就会归为敲诈勒索。但如果她要的就是爱,你要是不继续爱我,我就要公布,怎么怎么样。你要是不爱我,我就要暴露一些什么什么样的证据。这种情况会把它归在敲诈勒索里面吗?
何安妮:不会,因为敲诈勒索的客观要件就是要求一定要侵犯对方的财产权,向对方强行索要财务,如果我只是要感情,那就肯定不算。
新浪女性:这个问题我也想问一下卢老师,在您过去处理的这些案例里面,有没有说我就想要爱,但是我说什么都不放弃这件事情,我就是要一直把他要回来爱我。有这样很执着的女孩子吗?
卢悦:当然是大有人在了。有一句话叫做“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这应该是一个千古的问题,很多人都是属于,有一种恋爱叫做痴迷型恋爱,所谓痴迷型恋爱,我们可以做一个比喻,就像小鸭子刚刚出生的时候,它会对第一个会动的东西,就会认为是它妈,一辈子那个东西只要东,它就会跟着它走。很多人如果是这种痴迷型的恋爱者,他一辈子只爱这一个人,不管这个人对他怎样,他永远都会跟着这个人,他会不惜一切去寻求爱。所以,这样的人其实比敲诈勒索还可怕,因为她不会放弃的。
新浪女性:可能会产生很多的人生骚扰。
卢悦:对,像很多“爱豆”之类的,就会变成私生饭。
新浪女性:之前有一个明星好像也曝出来过,已经跟到我的家门口。
卢悦:属于精神上有一些问题的人,这样的人就会以各种各样的东西要挟,比如会拿自己的命作为要挟,就是公布你的名誉作为要挟,这样的人比用钱解决更难。
新浪女性:其实如果真的碰上这样的人,可能连法律上面都很难去用敲诈勒索去界定他。
何安妮:是的。
新浪女性:接下来再给大家讲几个案例,因为其实通过这次的事件,网上网友们翻出了很多很多陈年的有代表性的案例。
像这个是谈好了分手费就涨价,它算不算敲诈。给大家说一个案例,这是2016年发生的案例,一个石家庄的女孩,她在麻将棋牌室认识了一个男子,发展成恋爱关系之后,只有一年,她就会觉得性格差异太大了,而且经常为一些经济问题去吵架。这个女孩就向男生提出分手,但是这个男生不愿意。僵持了一段时间之后,这个男生看这个女孩是坚定地要分手了,这个男孩就开始分数次跟女孩索要钱财,直到2017年8月份,这个男生在酒后闯入到这个女生的住所,一次性索要分手费10万元,这个女孩不给的时候,男孩就动手打她了。这个女孩就报案了。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是不是还涉及到了一些其它的违反法律的情况?
何安妮:我听着怎么那么像抢劫呢。
新浪女性:抢劫和情感敲诈应该不太一样的吧?
何安妮:对,但这个男孩儿在这个时候已经不是为了要情感了,就是为了要钱。如果你不给,我就拿着凶器进你家里,这真的就是一种抢劫行为了,因为抢劫也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的手段从别人的手里来抢取一些东西。所以它的性质的界定已经不是说采用威胁或者胁迫的方式,当时他就要动手,我觉得他这是抢劫。
新浪女性:这种情况下,以敲诈去告他,或者是以抢劫去告他,哪个量刑会更重?
何安妮:抢劫,因为抢劫不仅侵犯人的财产权还会侵害人的人身权,会对人的健康造成威胁。
新浪女性:一旦涉及到人身伤害,可能不再是敲诈的范畴。
何安妮:对,而且这里还有一个加重情节,叫入户抢劫。
新浪女性:几罪并罚,一定要找到最后的那个判他,不能让他这么轻松地躲过去。
何安妮:对,这个人设真的是有点渣了。
新浪女性:渣男还不少。接下来的这个挺有意思,网友说这个案例跟郎教授的不太一样,他是谈好了高额分手费,也付了,付完了之后反悔了,想问能不能以对方敲诈的名义给要回来?
何安妮:这个恐怕难度就有点大了。有证据吗?证明对方是威胁你了,也违背你的意愿了,让你害怕了,最后你把分手费给了的吗?要是没有的话,还是很难吧。但是他有一点,他可以看一下,他是不是跟郎教授一样有元配,如果有元配,我觉得元配去取的话会好一点,用合法的手段,何必那么难看呢?
新浪女性:有一个网友的问题可能正好是这个问题的延伸,他问的说,这样子的分手费,比如说这个男生为了遮丑或者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他确实觉得亏欠也好,他去借钱给了这个分手费。这部分的债务会不会算成是夫妻的债务?
何安妮:不算,不算。
新浪女性:如果这个男生要不回来钱,元配或者是他的正妻应该怎么样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何安妮:你说为了要回来这部分钱?
新浪女性:嗯。
何安妮:元配可以直接去法院要这笔钱,她也可以主张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里其实是有些界限的,原则上来说,元配也不知道这个钱会不会最后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有一点从我家里出去的钱又是婚后所得,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是没有错的。
新浪女性:今天从分手费聊到了情感,然后聊到了敲诈勒索,不管是从情感方面还是从法律方面,都给大家讲了很多很多知识。最后,我们请两位专家从各自的角度,还是要给我们世人做一些警醒。卢老师先来。
卢悦:今天其实跟我们的法律专家一起是很受教的。其实我会觉得把情感跟法律讲在一起,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因为很多时候我们之所以有法律的问题,就是因为我们情感的问题没有解决好。总的来说,我们总是把情感看成好像是这个世界很独特的一种关系,其实情感跟法律所讲究的东西都是一模一样的,世界上一切的关系,实际上讲的都是两个字——平衡,或者是大家利益的对等。一切你想要在情感中想要去占谁的便宜,想要有一个什么样的幻想、梦想,想要突然之间有一个人,天上掉一个馅饼,有你捡到了,像这种奇迹,我觉得几乎是没有的。所以一切到最后还是靠实力。就算是你中了大奖,专门我们有心理去研究,那些中了特别大的大奖的人,过的生活反而比他们在中奖之前还要糟糕,因为他们有钱了以后他们可能会挥霍,有很多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变得很差劲,到最后他可能甚至会欠债,甚至流落街头,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为什么?因为他们没有能力去消受这么巨大的财富。一是你没有这种能力获取,没有能力获取的时候你就要发展自己。如果你说我没有能力,但是我就是要拿,那就变成偷。偷完了以后,比如偷情也好,偷的是钱也好,偷的是什么也好,最后你没有能力消受它,这是第二个能力。一个是获取,一个是拥有。如果这两个能力你都不脊背的时候,劝你还是好好地发展自己的能力。当你有了这个能力,那个东西自然是你的。这个世界上我们总是要摔倒滚好几个圈,最后才能明白这样一个特别特别明白的道理,就是万事万物都要靠自己的实力,这个世界上没有便宜可占,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是要平衡的。你要是想从别人那里得到一些什么,你先看看自己可以给对方什么。如果你没有这些东西,那你在这个关系里面一定是会吃亏的。其实这就是老生常谈,可是我们总是要过很多很多年以后,用自己的亲身体验才能明白这些道理。
新浪女性:谢谢卢悦老师这么发自肺腑的忠告。
何安妮:其实我特别想跟女性朋友说的一句话,也是我自己特别认可的一句话,就是女人干得好是基本,嫁得好是必须的。这个话怎么来讲呢?我一直觉得我们女性真心就是在这个时代,可以说碰到一个最好的时候,也可以说是碰到一个压力最大的时候,所以我们需要让自己独立。经济独立、情感独立、思想独立。不是不依靠别人,而是这种依赖要是适度的,并且是相互的。我们要让自己变得更好,这样才能配得上那个跟自己一样好的人。而嫁得好真的不是说去找那些有权、有势的金龟婿,而是当你足够清楚地认识了周遭的世界,认清自己的内心以后,一定要找一个自己特别适合的人,这就是我给大家的小小的建议。
新浪女性:特别感谢我们的何律师,最后没有从法律的角度去说,而是从我们女性的角度去说了一些发自肺腑的话。
我也想在这儿做一个非常非常简短的小结,其实我相信我们大家都听过这样一句话,就是命运给我们的每一份礼物都是标了价码的,我们普通的女孩子,希望大家不要去贪图用傍一个什么样金主的方式来改变我们的生活,而是要依靠我们自己的双手去创造美好的生活,这样的生活无愧于心,也会赢得大家由衷的赞许。
再一次感谢我们的两位专家来到我们的演播室,跟我们网友们说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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