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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李枫声称遭郭敬明潜规则:他经常骚扰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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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作家李枫声称遭郭敬明性骚扰:他经常骚扰男性

新浪娱乐讯 8月21日,认证为作家的微博账号李枫爆料称,曾遭到郭敬明性骚扰,并透露“他经常性骚扰、性侵犯签约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据我所知的就有五个人,我不知道的就更多了”,引起网络一片哗然。

李枫8月21日晚更新长微博《关于郭敬明,致所有人》,称08年参加郭敬明和长江文艺出版社一起举办的“第一届文学之新全国新人选拔赛”,并签约了郭敬明的公司,在出版第一本小说期间,和郭敬明一起工作,在宾馆遭到郭敬明性骚扰:“当天晚上他就来到我的床上,把手放到我的身上,我抓住他的手腕,他尴尬地笑了一下,回到了自己的床上。第一天就这样相安无事了,我以为我的态度能够让他明白,结果第二天他仍不死心,居然还想给我口交。恶心至极。”

李枫还透露自己曾咨询律师,“律师说目前中国的法律里,同性性侵犯犯罪是空白,而且这样的犯罪取证困难。”并称:“郭敬明的世界是一个淫乱的世界,他经常性骚扰、性侵犯签约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据我所知的就有五个人,我不知道的就更多了”。

随后李枫转发这篇微博并@共青团中央 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 人民日报 公安部刑侦局 中国政府网 微博法律,称:“希望你们能将这些事情上报,帮助我追究他的法律责任,给他严惩,不要让这些肮脏的东西成为社会风气。”

当天早些时候,李枫发微博:“今天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说我和郭敬明上过床,今天就来聊聊郭敬明。”从目前迹象显示,这是他发布的第一条微博。网上资料显示,李枫在出版个人小说《燃烧的男孩》时,郭敬明曾为他做序。(我是弥尔)

作者李枫原文:

我从小热爱创作,渴望出版自己的小说,2008年的时候在网上看到郭敬明和长江文艺出版社一起举办的“第一届文学之新全国新人选拔赛”,那时知道郭敬明抄袭案败诉,对他没有好感,但是看上去他依然在网络上生龙活虎,并且长江文艺出版社也拉来了许多中国著名作家加持,这两点影响了我的判断,参加了比赛,签约了郭敬明公司。

之后出版了第一本书《燃烧的男孩》,开始参加签售,那时刚好郭敬明的小说也出版,因此一起去签售。

在四川成都的签售,我被安排与一位工作人员一起住,郭敬明自己住一个房间,当天他说他不想一个人住,让我和他一起住,那时我是将他当作一个前辈来看待的,那时的网络上也有关于他性取向的风言风语,但他自己从未承认过,因此那时的我不能确定。

我和他一起住,房间有两张床,我们各睡一张。

当天晚上他就来到我的床上,把手放到我的身上,我抓住他的手腕,他尴尬地笑了一下,回到了自己的床上。

第一天就这样相安无事了,我以为我的态度能够让他明白,结果第二天他仍不死心,居然还想给我口交。恶心至极。

第三天我就不和他一起住了。

他已经对我构成了性骚扰和性侵犯,曾经咨询过律师,律师说目前中国的法律里,同性性侵犯犯罪是空白,而且这样的犯罪取证困难。

郭敬明的世界是一个淫乱的世界,他经常性骚扰、性侵犯签约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据我所知的就有五个人,我不知道的就更多了,在我知道的人里面,有一位,一个直男,一表人才,我很欣赏他,并且他当时有女朋友,有美好和稳定的生活,结果遇见这种事,他早已离职了,我为他感到可惜。

希望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能够与我一起探讨应该如何处理这些事情。谢谢大家。(我是弥尔)

(责编:李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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