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做激光祛斑的10大人群
来源于:家庭医生在线
1、2周内有日光曝晒不能做激光祛斑。
2、光过敏、对光敏感及近期用过光敏感药物(维甲酸类、四环素等)不能做激光祛斑。
3、高血压、糖尿病病症不能做激光祛斑。
4、长期服用某些精神类药物的人群是不可以做激光祛斑的。
5、服用消炎药、降压药者也是不能做激光祛斑。
6、治疗部位存在皮肤炎症。
7、妊娠的女性不能做激光祛斑,因为治疗有不同程度的疼痛,理论上不能完全排除对胎儿发育可能存在的潜在的影响。
8、有明显色素代谢紊乱者,如内分泌失调、艾迪生病、进展期白瘢风等不宜进行激光去疤痕。
9、精神异常、对治疗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者不宜进行激光去疤痕。
10、近期正在接受放射治疗、皮质激素注射治疗以及口服维A酸等,应间隔一定时间再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