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 是谁在“绑架”女...

是谁在“绑架”女性的生育权?

       1992年,我国颁布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一次在立法中规定生育权,其第47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然而,时至今日,女同胞们的生育权似乎仍然没有把握在自己手中——
       且不说已婚女性们所遭遇的“催生轰炸”几乎已经成了“社会共识”,令人想不到的是,单身女性,如果没有合法的婚姻做背景,想冻个卵子难,想使用自己冻的卵子更难!
       或者我们可以说,“生育绑架”似乎已经变成了中国女性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坎儿……


       一直以来,在生育这件事上,如果没有身为伴侣的男性支持,女性往往很难坚持自己的意志。
       但是,生育权是是法律赋予女性的基本权利之一,女性应当享有按照自由意愿做决定,不被他人“绑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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